車手就像詐騙集團的快遞小弟,當集團成功騙了錢後,就會找人去取錢或者從冤大頭的帳戶裡領現金,而這個幫忙的人就是所謂的「車手」。
車手可能的刑責?
詐騙車手可能面臨的刑責相當嚴重,讓我們來探究一下:
加重詐欺罪
法院通常將詐騙車手視為詐騙集團的共同正犯,特別是考慮到詐騙集團通常以分工合作的方式運作,因此會適用刑法第339條之4。
犯有詐欺罪並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車手,將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並可能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金:
1.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進行詐欺。
2.三人以上共同參與詐欺行為。
3.透過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詐欺訊息。
洗錢罪
根據洗錢防制法第14條,參與洗錢行為的車手可能面臨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並可能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的罰金。
洗錢的定義包括試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的來源、本質、來向等,詐騙車手是否使用人頭帳戶等手段進行金流追查,將影響是否構成洗錢罪。
參與犯罪組織罪
根據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,參與犯罪組織的車手可能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並可能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的罰金。而參與情節輕微者可減輕或免除刑罰。
即使認為只是幫忙領錢,並沒有加入犯罪組織。但法院通常認為,無論車手在詐騙集團中擔任何種角色,只要確實協助詐騙集團領取贓款,即屬於參與犯罪組織。
此外,法院在評估詐騙車手的「詐欺罪數」時,可能會按照「提領次數」計算,因此車手容易被判處多個加重詐欺罪。
有很多人可能只是想找份工作,沒想到會變成詐欺車手。
如果是因受騙或沒有詐取他人錢財的犯意,建議趕快找專業律師,制定訴訟策略,向法院爭取減刑甚至是緩刑。
千萬別讓無心的舉動導致自己付出慘重代價,尋求專業幫助才是明智之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