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訟事件以外的事件,統稱為所謂的「非訟事件」,例如支付命令之聲請、本票裁定之聲請、除權判決之聲請、公示催告之聲請、信託及各類登記等等,只要是非訴訟雙方爭辯性質者,皆可稱為「非訟事件」,有其特有之性質。
在民事訴訟程序中,除了一般的訴訟案件外,還有一些屬於非訟事件的類別。這些非訟事件通常是在法院外解決,不需要進行正式的訴訟程序,但仍然需要法院的參與和裁定。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民事非訟事件類別:
當票據出現糾紛時,持票人或者付款人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,解決糾紛。
當債務人拒絕支付債務時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,強制債務人履行支付義務。
當債務人有逃匿、隱匿財產的情況時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或假處分,以確保債權的實現。
當判決確定或者裁定生效後,債務人仍然拒絕履行義務時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強制債務人履行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。
欠錢不還是大家最討厭遇到的事情。但如果遇到欠錢不還又找不到人怎麼辦?有什麼方式可以讓對方還錢?朋友借錢不還可以告對方詐欺罪嗎?簽本票不還錢會怎樣?還是可以聲請欠錢不還支付命令呢?
總之,在民事訴訟中,非訟事件同樣重要,它們可以幫助當事人在法律問題上獲得更多的保障和支持。因此,當事人在面對這些非訟事件時,應該及時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,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