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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資爭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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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資爭議

最近台灣勞資爭議再度成為社會熱門話題,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。勞資爭議是指勞工與雇主之間在勞動權益、薪資福利、工時安排等方面出現的矛盾和衝突。這些爭議不僅影響著勞工的切身利益,也關乎著整個社會的公平與正義。

近年來,台灣勞資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勞動條件、加班費、工時規定等方面。許多勞工抱怨自己的工時過長,加班費過低,工作壓力大,而雇主則認為過高的薪資成本將對企業經營造成不小的負擔。這種勞資矛盾的存在使得勞動關係日益緊張,也凸顯了台灣勞動法規的不足和落後。

在這樣的背景下,政府應該積極介入,加強對勞資爭議的監管和調解。一方面,政府應該加強對雇主的監管,確保他們遵守勞動法規,保障勞工的合法權益。另一方面,政府也應該加強對勞工的培訓和教育,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,讓他們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
此外,企業也應該擔起社會責任,重視員工的生活品質和工作環境,建立良好的勞動關係。只有在政府、企業和勞工共同努力下,才能夠有效化解勞資矛盾,實現社會的和諧與穩定。

勞資爭議調解制度

勞資爭議調解屬訴訟外紛爭處理機制之一環,旨在透過第三方公正、中立之處理方式,提供勞資雙方當事人及時、便捷、保密且免費之紛爭處理途徑。調解過程係由調解人與調解委員協助當事人以誠信方式進行,透過聽取當事人之陳述、檢視案情資料及調查事實,並據以形成適當之調解方案。

勞資爭議仲裁制度

勞資爭議仲裁亦屬訴訟外紛爭處理機制,提供當事人另一同樣具保密、妥迅、便利等特性之紛爭處理途徑,而與訴訟相較,亦具有當事人申請毋須費用、程序亦較訴訟簡便、迅速、結果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等益處。仲裁審理由公正之專業人士擔任,多為律師與法學教授等專家學者,或曾擔任過司法人員者,以有助於審慎作成仲裁判斷。

勞資爭議適用範圍

《勞資爭議處理法》第3條,對於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(以下簡稱雇主團體)與勞工或工會發生勞資爭議時,適用之。但教師之勞資爭議屬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之事項者,不適用之。
 

勞資爭議解決方案

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,勞工遭遇「權利事項」之勞資爭議,依法有調解、 仲裁或裁決 3 種處理程序,此外也可以直接透過司法訴訟的方式,由法院依法審 理判決;因權利事項而發生的勞資爭議,勞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或依《仲裁法》提起仲裁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給予適當扶助。若為「調整事項」之勞資爭議,則可循調解及仲裁兩種方式處理,但不適用裁決程序及司法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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